2026年9月15日,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(ADC)发布第2026/119号和2026/120号公告,对原产于中国的轻型钢螺柱和轨道(Light Gauge Steel Stud and Track,简称LGST)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作出最终裁定,正式征收双反关税。澳大利亚工业、创新和科学部长已通过ADC的终裁建议,措施自公告之日起生效,此前缴纳的临时保证金转为正式关税。


一、税率结构:名义双反,实质统一税负

最终裁定的税率结构值得仔细拆解。文安县凯泽建材有限公司(Wenan Kaize Building Material Co., Ltd)作为唯一配合调查的出口商,被征收37.8%的反倾销税,反补贴税为零。所有其他出口商,包括不合作出口商,反倾销税为33.3%,反补贴税为4.5%,合计有效税率同样为37.8%。

名义上分为两档,实质上所有出口商面临的综合税负完全一致——37.8%。这种设计的逻辑并不复杂:配合调查的企业在反补贴项上获得豁免,但反倾销税率更高;不配合的企业反补贴税被加征,反倾销税率略低。最终落点相同,释放的信号也很明确——税率高低不是重点,政策意图才是。

关税,澳大利亚

二、产品范围:轻钢龙骨系统核心构件

此次征税覆盖的产品范围有明确界定:金属涂层(镀锌或铝锌涂层等)轻型钢螺柱和轨道,截面宽度和高度不超过170毫米,基材厚度不超过0.69毫米。产品属于冷成型工艺,用于支撑内部非承重墙和隔墙,是建筑轻钢龙骨系统的核心构件,主要用来搭建墙体、吊顶等非承重结构的骨架。

中型和重型规格钢螺柱及轨道、横撑以及柔性导槽构件被排除在征税范围之外。涉案产品的澳大利亚海关编码为7216.61.00.57、7216.69.00.58、7216.91.00.59、7308.90.00.52、7308.90.00.53、7308.90.00.55、7308.90.00.56。


三、立案背景:本土企业申诉,损害调查期长达四年

此次双反调查始于2025年6月30日,由澳大利亚本土企业Rondo Building Services Pty Ltd提交申请。倾销和补贴调查期为2024年4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,损害调查期则从2021年4月1日起算,跨度长达四年。

根据ADC最终报告,澳大利亚轻型钢螺柱和轨道市场由本土生产加上中国进口供应构成。中国进口占进口总量的绝大部分,据申请人Rondo估计,超过90%的进口来自中国。在2021年4月至2025年3月期间,中国进口的市场份额明显增加,本土产业的市场份额持续下降,2025年中国进口量进一步显著增长。

ADC认定,中国出口产品存在倾销和补贴,并对澳大利亚国内产业造成实质性损害。具体损害表现包括销售数量流失、产量下降、价格抑制、利润下降、资产价值降低、产能利用率下降以及市场份额减少等。在补贴认定方面,ADC裁定除凯泽公司外的所有出口商获得了可抵扣补贴,补贴幅度为4.5%,凯泽公司在调查期间的补贴属于微量,因此终止了对其的反补贴调查。


四、对出口企业的影响与建议

37.8%的关税意味着,出口到澳大利亚的轻型钢螺柱和轨道,进口成本将直接上升超过三分之一。对于依赖澳大利亚市场的中国建材出口企业,这不仅是利润空间被压缩的问题,更可能直接导致价格竞争力丧失,订单向本土供应商或其他替代来源转移。

有几件事值得相关企业尽快推进。

第一,核查产品是否在征税范围内。 截面宽度和高度是否超过170毫米、基材厚度是否超过0.69毫米——这两个硬性指标直接决定产品是否被覆盖。中厚规格的产品不在征税范围内,企业应逐项核对自己的产品规格和海关编码。

第二,评估澳大利亚市场的定价策略。 37.8%的关税需要完全转嫁到终端价格上才能维持原有利润。如果市场无法接受这一涨幅,需要重新评估澳大利亚市场的优先级,或考虑调整产品结构、转向不适用反倾销措施的中厚规格产品。

第三,关注后续复审窗口。 反倾销措施通常有固定的复审周期。企业应保留完整的出口和成本数据,为将来可能的期中复审或日落复审做准备。配合调查的企业在复审中通常有更大的争取空间。

第四,分散市场风险。 对于以澳大利亚为主要出口目的地的企业,此次关税是一次结构性冲击。建议将市场重心向东南亚、中东、南美等地区分散,降低单一市场政策变动带来的经营风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