托运人和承运人是货物运输中的两大核心主体。
2026-04-14 编辑:九方通逊跨境物流网
在货物运输的法律关系当中,托运人与承运人构成了两个最基础的角色。二者的身份界定以及各自的权利义务,主要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《海商法》《民用航空法》等法律法规来明确。
(图源网络,侵删)
一、托运人指的是谁?
托运人,简单来说就是和承运人签订货物运输合同的那一方。通常情况下,托运人就是发货人或者货主本人。另外,在FOB贸易术语下,那些实际完成订舱操作的国内货运代理,如果被认定为“契约托运人”,也同样属于托运人的范畴。
需要特别注意的是,如果货物运到目的港后发生了弃货情况——比如国外买家拒绝提货或者直接失联——那么托运人需要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滞港费用,包括滞箱费、堆存费等。即便货物已经装上了船,这项责任也不会免除。
二、承运人指的是谁?
承运人,则是与托运人订立运输合同、并实际从事货物运输或者承诺完成运输的运输企业。常见的承运人包括船公司、航空公司、以及各类货运公司等。
三、双方各自的主要权利与义务
先说托运人。托运人有权要求承运人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路线,将货物安全运送到指定地点。在货物正式交付给承运人之前,托运人还可以请求中止运输,或者变更目的地、更改收货人,不过因此给承运人造成的损失需要由托运人进行赔偿。
在义务方面,托运人需要如实申报货物的名称、性质、重量、数量以及收货人信息;要按照国家或约定标准对货物进行妥善包装;需要提交审批或检验文件的,也必须提前准备好。支付运费及相关费用同样是托运人的基本义务。如果涉及危险品运输,托运人还必须进行特殊包装、加贴标识,并以书面形式告知承运人。此外,根据2026年起施行的规定,托运人在目的港弃货的,要承担全部的滞港费用。
再说承运人。承运人有权要求托运人支付运费和保管费等费用;如果因托运人申报错误或包装不当造成了损失,承运人也可以提出索赔。
承运人的义务则包括:将货物安全运输到约定地点;按照约定或者通常的运输路线来执行运输;保证所使用的船舶或航空器处于适航状态,并对货物进行妥善保管。对于公共运输承运人而言,不得无故拒绝托运人提出的合理运输要求。如果在运输过程中发生了货物灭失或损坏,承运人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,当然,法律明确规定的免责情形除外。
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