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税通常被归类为“价外税”,即在商品流通环节中依据其价值或数量另行计征的税费,主要由进口国海关对入境货物征收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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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与之相对的是“价内税”,这类税费已直接包含在商品的销售价格中,由卖方在交易时代为缴纳。关税的具体金额取决于进口商品的分类及对应的税率,其征收目的包括调节国内市场进口商品的数量、保护本国相关产业,以及为国家财政提供收入来源。

  因此,关税是在进口环节单独征收的,由进口方承担,并不计入商品本身的价格——也就是说,商品标注的价格通常不包含关税,后者需在通关时额外支付。